基层党建

喜谈家乡发展和变化,感悟党员权利与义务 ——地学院607党支部新学期首次组织生活会
撰稿人:李慧丽 摄影:吕凤翊 创建时间: 2018-03-14 浏览量:400

  新学期伊始,地学院607班党支部于2018年3月12日晚在教2-229教室召开了本学期首次组织生活会,主题为“学习讨论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会议由支部书记吕凤翊主持,党内外共计19人参与。

  首先,吕凤翊同志针对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支部工作安排作了简短的介绍,并提出了保持上学期良好的工作态度,继续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的要求。大家积极响应,并表示会尽快投入到新学期紧张而充实的学习和生活中。

  接着,承载着春节归家的喜悦,大家依次上台分享了自己家乡的发展和变化,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李慧丽同志介绍了山东农村近两年来破旧低矮的房屋大多改建成了二层楼房,道路越来越平坦宽阔,增加了垃圾集中处理站,环境卫生等得到了极大改善,孙斌、罗正等同志又相继补充:农村的快递服务体系已经建立,越来越多的住户可以享受网购的便利,另外随着物质文明快速发展,农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日益丰富了;吕凤翊同志介绍了自己对青岛城市变化的切身体会,自“美丽青岛三年行动”夜景亮化提升工程实施以来,前海一线、迎宾道路、商业街区、地标节点都得到了美化亮化,整个城市流光溢彩,为市民营造了舒适优美的夜景环境,其他同志也纷纷提出,近年来城市出现了许多高精尖的科技产业园,更多的学校和医院投入建设,未来科研技术发展速度将会更快。讨论过后,大家总结出: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家乡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的家乡,未来的中国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家乡的建设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作为一名党员,接下来,大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就“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学习与讨论。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由《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邹聪聪同志发言表示当代党员要正确对待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既不可滥用权利,亦不可逃避义务。在各抒己见之后,大家总结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践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学习党的相关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党员的自我修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增强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增强责任意识和执行能力,不仅可以仰望星空,更能脚踏实地。

  此次会议让大家在谈论家乡变化的轻快氛围中进一步学习和感悟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加强了党支部成员内部建设,更为新学期支部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