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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
文、图/杨蕊 创建时间: 2024-11-21 浏览量:

  11月18日,经管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中关村校区开展学习活动。本次学习由经管学院党委书记张玲玲主持,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经管学院党委委员,现代产业学院、培训中心中层领导参加学习。

  首先由李建平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是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学位法》全面总结了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李建平结合工作实际及学习《学位法》深刻认识与体会,帮助与会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并把握新修订《学位法》的制定背景和过程,以及贯彻落实的举措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等。

  李建平在领学《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时表示,党员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着力提高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意见》强调,要突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理论性、实效性,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意见》明确指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落实好个人自学、做实集体研讨、加强调查研究、拓展形式载体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为提高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作出全面系统、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依据。

  学习现场结合《学位法》《意见》及工作实际进行了热烈讨论。

  学习结束后,张玲玲结合巡察工作情况,强调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并就2024年11月-12月中心组学习安排进行部署。张玲玲指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聚焦政治学习定位,在提升学习思想性、理论性上下功夫。学院党委委员、中层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结合实际,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

  本次通过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为推动经管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也将对指导学院在学位授予、学位管理等方面规范化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脱畅